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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30名公告

    信息发布者:沈永猷
    2017-06-02 15:30:03   转载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5次〔2017〕2号)的文件精神,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3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信宜市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3、专科学历报考年龄要求为18-28周岁(即1988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1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报考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86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

    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机关及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待遇

    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含社会保险),食、宿自行解决。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4月 17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2、报名需提供资料:《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二张备用)。

    (二)资格审查

    1、信宜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六楼)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写作等。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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